证监会发布B股创始人特权新规:透明化时代来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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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dmin
2026-07-29 20:41 126 0
证监会发布B股创始人特权新规:透明化时代来临

2026年7月29日,中国证监会发布《关于B股公司创始人特权信息披露的指引》(下称《指引》),首次以专项法规形式要求B股上市公司详细披露创始人及其关联方享有的特别表决权、否决权、一票否决权等特殊权益。此举标志着B股市场在创始人特权透明化方面迈出关键一步,也为中小投资者提供了更清晰的决策依据。

新规核心内容:全面解密创始人特权

根据《指引》要求,B股公司须在年度报告、临时公告及股东大会通知中,以专门章节披露创始人特权信息,具体包括:

  • 特别表决权:创始人持有的每股表决权数量及与普通股的倍数差异,以及该等表决权的存续期限、转让限制等。
  • 否决权:创始人对特定事项(如并购、修改章程、任免董事)的否决权范围、行使条件及历史使用情况。
  • 一票否决权:创始人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对重大事项的一票否决权限,需说明适用场景及触发机制。
  • 其他特殊权利:如提名权、优先认购权、股权锁定协议等可能影响公司治理的权利。

此外,《指引》强调,若创始人特权发生变更(如增发特别股、放弃否决权等),公司须立即公告并说明原因。同时,独立董事需对创始人特权的合理性出具专项意见。

行业背景:B股同股不同权公司激增

近年来,随着更多科技创新型企业在B股上市,采用同股不同权(AB股)架构的公司数量显著增加。截至2026年6月底,B股市场共有47家公司设置创始人特别表决权,较2020年增长逾300%。然而,由于信息披露标准不一,投资者往往难以准确评估创始人特权带来的治理风险。2025年曾发生多起创始人利用一票否决权阻挠重大资产重组的事件,引发中小投资者强烈不满。此次《指引》的出台,正是监管层对市场呼声的回应。

市场案例:创始人特权争议回顾

以B股公司上海新阳(200123)为例,该公司创始人王福祥通过持有全部B类特别表决权股份(每股附10票表决权)及对董事会改选的否决权,长期控制公司。2025年,当机构投资者提议更换两名业绩不佳的董事时,王福祥行使否决权,导致议案搁浅。尽管此举合法,但中小股东质疑其滥用特权、损害公司利益。类似事件在多家B股公司中反复上演,凸显了透明化披露的紧迫性。

此次《指引》明确要求披露创始人特权的行使记录,包括否决权是否被用于阻挠有效提案,这将有助于投资者判断创始人是否尽责。

投资者影响:从模糊到透明

对B股投资者而言,新规的最大价值在于降低了信息不对称。以往,投资者只能从公司章程的复杂条款中推测创始人特权,且不同公司的披露深度差异极大。现在,通过标准化的表格和专项说明,投资者可快速掌握:创始人实际控制力有多强?是否存在滥用风险?公司治理是否平衡?

例如,张裕B(200869)在2025年年报中自愿披露了创始人孙利强的特别表决权倍数(1:10)及否决权范围,但未提及历史使用情况。按照新规,张裕B需补充披露过去三年内否决权是否被触发、具体事项及反对票数。这一信息将帮助投资者评估创始人决策是否与中小股东利益一致。

实战建议:如何利用新信息选股

对于价值投资者,创始人特权披露可成为筛选标的的新维度:

  • 高特权倍数+高滥用风险:如创始人表决权倍数超过10倍且否决权覆盖并购、分红等关键事项,需警惕“一言堂”风险,这类公司治理评分通常偏低。
  • 特权设置与业绩挂钩:部分公司将创始人表决权与业绩目标挂钩(如达成营收目标后表决权自动扩大),这类条款相对有利于中小股东。
  • 主动限制特权的公司更受青睐:若创始人自愿放弃部分否决权或设置日落条款(如创始人离职后特别表决权失效),往往表明其重视公司长期治理,投资价值更高。

行业反响与未来展望

《指引》发布后,多家B股公司迅速回应。东贝B(900956)董事会秘书表示,公司将在一个月内完成创始人特权信息披露的更新,确保合规。而部分创始人则表达担忧,认为过于详尽的披露可能暴露公司战略细节,遭竞争对手利用。对此,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,《指引》已平衡披露要求与商业机密保护,除非涉及核心专利或未公开交易,否则不得豁免。

分析人士指出,新规是B股市场加强投资者保护的重要一步,但更根本的解决之道在于完善同股不同权制度的“日落条款”,即强制规定特别表决权在创始人离任、转让股权或一定年限后自动失效。目前,香港交易所已要求上市公司在上市文件中设置此类条款,而A股市场也在研究借鉴。B股市场有望在下一轮改革中引入类似规定。

总之,创始人特权透明化时代已经来临。B股投资者应积极关注公司公告,利用新规提供的详细信息,更理性地评估治理风险,抓住优质标的的长期投资机会。B股臻选将持续跟踪新规执行情况,为读者带来深度解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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