创始人特权再进化:黄金股机制重出江湖,掌控力与治理风险的博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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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7-31 19:37 128 0
创始人特权再进化:黄金股机制重出江湖,掌控力与治理风险的博弈

2026年7月30日,英国科技初创公司QuantumLeap正式登陆伦敦证券交易所。这家因研发量子计算芯片而备受瞩目的企业,在招股书中披露了一项罕见的治理安排:公司创始人詹姆斯·阿彻(James Archer)将持有0.1%的“黄金股”(Golden Share),并凭借此股对公司出售、大规模融资、修改章程等重大事项拥有终身否决权。消息一出,立即在资本市场引发轩然大波。

黄金股:创始人特权的新形态

黄金股并非一个新概念。20世纪80年代,英国撒切尔政府推行国企私有化时,为确保国家在铁路、电信等战略企业中的最终控制权,创造性地设计了“黄金股”机制——政府保留一股特殊股份,虽然不参与分红,却能在特定决策中行使否决权。这一制度后被多国效仿,但多用于国家层面。

如今,QuantumLeap将黄金股引入创业企业,使其成为创始人维持控制权的“终极武器”。根据公司披露,詹姆斯·阿彻的黄金股不享受任何经济利益,但约定在公司被收购、资产出售超过总资产30%、修改公司章程、以及发行超过一定比例的新股等事项上,必须得到他的亲自同意。这实际上赋予了他超越普通股东甚至董事会的一票否决权。

控制权之争:创始人愿景与股东利益的角力

QuantumLeap的黄金股机制迅速引发机构投资者的强烈反对。英国投资协会(Investment Association)公开批评称:“这一设计将个别创始人的个人意志凌驾于全体股东之上,是现代公司治理的倒退。”据《金融时报》报道,在IPO路演期间,多只大型公募基金威胁撤回认购,最终公司被迫将黄金股的有效期从“永久”修改为“创始人任职期间及离任后五年内”,但反对之声并未平息。

支持者则认为,黄金股是保护创始人长期愿景的必要工具。QuantumLeap在声明中表示:“量子计算行业需要长达十至十五年的研发周期,创始人的决策权可以避免公司因短期财报压力而放弃前沿突破。”事实上,这正是双层股权结构(AB股)的逻辑延伸——谷歌、Meta等美国科技巨头均通过AB股赋予创始人超级投票权,但AB股的表决权通常按股份比例放大,而黄金股则是“一股定乾坤”,其权力更为绝对。

哈佛大学公司治理学者苏珊·罗斯(Susan Rose)在接受采访时指出:“黄金股与AB股的本质区别在于,AB股持有者仍需承担股价波动的大部分风险,而黄金股持有者几乎零成本就对赌了公司未来。这种‘无风险否决权’可能诱发代理问题,导致创始人激进冒险或拒绝合理退出。”罗斯教授认为,此类设计应被严格限制,并通过信息披露充分揭示风险。

中国市场的镜鉴:B股企业需警惕类似条款

在中国,同股不同权制度已在科创板试行,允许特定科技创新企业设置特别表决权股份,但每份特别表决权的上限为每份普通股的10倍,且创始人减持后自动丧失特殊表决权。然而,黄金股模式在中国尚无明确法律依据,这也导致部分B股公司试图通过章程条款“打擦边球”。

今年早些时候,证监会在发布的《B股公司治理指引(征求意见稿)》中明确要求,上市公司不得通过章程或协议赋予个别股东“一票否决权”,但文件尚未正式实施。一位不愿具名的律所合伙人表示:“B股市场流动性较小,部分公司存在创始人绝对控股的情况,虽然很少使用‘黄金股’之名,但通过一致行动人协议、优先股设计等变通手段实现类似效果的现象并不罕见。”

在他看来,投资者在分析B股标的时,应密切关注公司章程中是否存在特殊表决权条款、创始人是否担任公司永久顾问或名誉主席,以及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。这些隐性创始人特权都可能在关键时刻影响公司命运。

结语:创始人特权的边界在哪里?

从双层股权到黄金股,创始人特权正以越来越精密的形式介入公司治理。QuantumLeap的案例表明,这一趋势已经蔓延至欧洲,并可能引发更多创业公司效仿。诚然,创始人往往拥有卓越的战略远见,但权力失去制衡总会滋生风险。对于普通投资者而言,理解这些隐秘条款、辨识其中的代理成本,已成为价值投资绕不开的必修课。

截至目前,伦敦证券交易所尚未对黄金股安排作出强制限制,只要求公司充分披露。或许,当创始人特权从“用脚投票”演变为“一股独裁”,唯有透明的规则与理性的协商,才能在创新与治理之间找到平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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