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磅!证监会发布B股双层股权指导意见,同股不同权正式落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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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dmin
2026-07-29 20:40 127 0
重磅!证监会发布B股双层股权指导意见,同股不同权正式落地

2026年7月29日,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《关于B股公司实施双层股权结构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指导意见》),允许符合条件的B股上市公司发行不同表决权股份,标志着同股不同权制度在B股市场正式落地。这一政策被认为将吸引更多创新型企业尤其是科技公司选择B股上市,同时也引发了对投资者保护及公司治理的广泛讨论。

政策核心内容:严格准入与强制披露

《指导意见》共五章三十条,从适用条件、表决权差异安排、信息披露及公司治理要求等方面作出规定。主要内容包括:

  • 适用主体:仅限于符合国家战略、拥有核心技术创新能力、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B股公司,且市值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。
  • 表决权比例限制:特别表决权股份每股表决权不得超过普通股的10倍,且合计占比不得超过全部表决权的70%。
  • 转换与锁定机制:特别表决权股份在特定情形下(如转让、死亡、离职等)自动转换为普通股;且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内不得转让。
  • 日落条款:若创始人团队持股比例低于10%或不再担任董事,则特别表决权自动终止。
  • 信息披露义务:公司必须详细披露采用双层股权的理由、风险及保护措施,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表决权差异情况。

值得注意的是,《指导意见》还引入了“同权同价”原则,即发行特别表决权股份时的发行价格不得低于普通股发行价格,以防止利益输送。

政策背景: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与助力创新

中国自2018年科创板率先引入同股不同权制度以来,已有数十家科创板公司采用双层股权结构,有效保障了创始团队的控制权与创新动力。但B股市场作为吸引外资的重要平台,一直缺乏类似的制度安排。随着全球资本市场对科技公司争夺加剧,尤其是新加坡、香港等市场早已放开相关限制,B股面临着边缘化风险。此次《指导意见》的出台,被视为监管层激活B股活力、提升国际竞争力的关键举措。

证监会上市部负责人表示:“B股双层股权制度借鉴了境外成熟市场经验,同时结合了B股投资者结构特点,在保护中小股东权益与支持企业创新之间寻求平衡。” 据悉,该政策经过一年多的征求意见,共收到来自机构投资者、上市公司及研究机构等逾200份反馈,最终版本较草案增加了更多投资者保护条款。

市场反应:短期提振信心,长期影响待察

政策发布后,B股市场整体小幅上扬,其中部分潜在符合条件的企业如张裕B、晨鸣B等受到资金追捧。但市场分析人士指出,由于B股市场规模较小、流动性不足,实际能够受益的公司数量有限。据测算,目前符合市值及行业标准的B股公司仅约10家,且多为传统制造业企业,真正具备创新属性的企业凤毛麟角。

知名B股投资者、北枳投资创始人刘江认为:“这是一个积极的信号,但短期效果不宜高估。B股的核心问题在于制度老化、流动性缺失,仅靠股权结构改革无法根本解决。不过,对于有意回归A股但受困于排队时间的科技公司,B股或许能成为一条新路径。”

值得关注的是,部分中小股东表达了担忧。有B股散户投资者反映:“同股不同权可能让创始人权力过大,普通投资者更难参与公司治理。虽然政策有日落条款,但执行效果需要时间检验。”针对这一顾虑,《指导意见》要求独立董事必须对所有关联交易进行事前审查,并赋予小股东在特定情形下的集体诉讼权。

未来展望:制度落地与市场挑战并存

随着《指导意见》的实施,预计首家申请采用双层股权的B股公司将在未来半年内出现。业内预期,该制度可能率先在医疗器械、新能源、信息技术等领域试点。同时,上交所、深交所也将同步修订上市规则,明确特别表决权股份的日常监管流程。

不过,挑战依然存在。B股以人民币计价、以美元或港币交易的双重计价体系,以及外资进出渠道的复杂性,仍然是制约发展的深层障碍。此次双层股权政策能否带动B股整体活跃度,乃至吸引更多优质企业入驻,尚需观察配套的跨境结算与税收政策是否跟进。

从全球视角看,同股不同权制度一直备受争议。美国上市公司中约七成拥有双层股权,但一些机构投资者如贝莱德、先锋领航近年持续呼吁限制该类结构。中国在B股市场中迈出的这一步,既是对标国际规则,也是在探索公司治理的新范式。投资者在追逐创新红利的同时,务必仔细评估每家公司具体的股权安排与治理透明度,避免因控制权过度集中而遭受损失。

(报道基于2026年7月29日证监会官方公告及公开市场信息整理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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